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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源税改革:今天起释放改革红利。——烟台晟洋矿山

发布日期:2016-07-01 16:19:27 | 点击次数:0    
    继营改增之后,资源税改革7月1日起全面推开,这标志着始于2010年的资源税改革全面落地。6月30日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获悉,相关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就位,资源产品的从价计征1日起施行,水资源税试点也将在河北率先启动。就此,资源税改革带来的多重红利也将从今天开始密集释放。
    “此次资源税改革,从税改总体设计上兼顾了理想模式和现实情况。”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张天犁6月30日表示,资源税改革首要内容是清费立税,这与此前推进煤炭、稀土等资源税改革一脉相承。据介绍,目前资源税费重叠,一些地区仍存在擅自收费现象,加重了企业负担。此次改革将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,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,取缔地方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,进一步规范税费关系,从源头上堵住乱收费的口子。
    此外,全面推开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,建立税收与资源价格直接挂钩的调节机制,当资源价格上涨、企业效益提高时相应增加税收,当价格下跌、效益降低时企业少纳税。这种制度机制调整和安排,可以体现税收合理负担原则,既有效调节资源收益,合理筹集国家财政收入,也有利于帮助企业走出当前生产经营困境,激发市场活力。
    张天犁表示,此次改革总体上不增加企业的负担,按照改革前后税费平移原则,统筹考虑以前年度矿产品市场价格因素,以及资源税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金额,统一算账,合理确定了各类矿产品的税率幅度。
此外,在规定税率幅度内,授权省级政府提出或确定具体适用税率,并要求各省级政府在测算具体税率时,充分考虑本地区资源禀赋、企业承受能力和清理收费基金等因素,允许按不同资源条件、不同地区确定差别化税率。在近几年资源价格持续低迷的情况下,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,并配合清费措施及税收优惠政策,总体上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。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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